事项内容 |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 |
法律依据 |
深发[2004]7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》的实施意见 《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 |
数量及方式 |
无 |
条 件 |
资助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了版权登记的单位和个人,具体条件如下: 一、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; 二、具有我市常住户籍; 三、在我市工作、学习并持有《深圳市人才居住证》或者《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》; 四、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。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,也可以申请资助。 |
申请材料 |
申请单位,应提交下列资料: 一、《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》(专利申请、计算机软件登记类); 二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; 三、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收据; 四、深圳市企事业单位资格证明或者个人有关身份和工作(学习)证件; 五、软件著作权权利的继承人、受让人或者承受人,应当提交权利继承、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; 六、权属保证书; 七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 |
申请表格 |
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(专利申请、计算机软件登记类) |
申请受理机关 |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市版权协会受理申请材料,地点: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高新南一道TCL大厦B座901室 |
决定机关 |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
程 序 |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年受理项目的申请(委托市版权协会受理申请材料) 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材料进行审查 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(每季度报财政局审核)→网上公告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发放 |
时 限 |
无 |
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|
无 |
法律效力 |
无 |
收 费 |
不收费。 |
年审或年检 |
无 |
网上受理 |
无 |
状态查询 |
http://www.szip.org/list.jsp?en=rjqzl |